南财智讯7月30日电,青岛城市建设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公告,“21青城07”将于2026年8月4日支付自2025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3日期间的利息。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.25%,每10张(面值人民币1000元)派发利息22.50元(含税);其中,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18.00元,非居民企业(含QFII、RQFII)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22.50元。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3日,付息日为2026年8月4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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