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南财智讯7月30日电,青岛城市建设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公告,“21青城08”将于2026年8月4日支付自2025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3日期间的利息。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.57%,每10张(面值人民币1,000元)派发利息35.70元(含税);其中,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28.56元,非居民企业(含QFII、RQFII)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35.70元。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3日,付息对象为当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“21青城08”持有人。本期债券余额为9亿元,还本付息方式为单利按年计息、每年付息一次、到期一次还本,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并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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